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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监督管理问题 南京出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0 23:49:00 作者: 爱游戏

  

直面监管问题 南京出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自2019年5月23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二条,最重要的包含编制目的、适合使用的范围、职责分工、项目报批或备案、土地及规划手续办理、绿色图章管理、承发包交易、施工图审查及评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和信用评估管理等内容。

  《办法》将实施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如绿色图章管理实施并联审查,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将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并入施工许可审批办理等。

  针对因《城市绿化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认定等“放管服”改革措施施行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办法》重点完善了信用管理体系,就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的专业能力、信用水平、履约能力和承发包管理事项等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要素作出了规范。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规范,将原来一些含糊不清或存在理解偏差的内容做了统一明确。如明确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进行了描述,明确了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职责等。

  针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如对不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确权)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怎么样办理规划、土地和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对于不具备施工图审查条件的项目怎么样开展后续工作等予以明确。

  《办法》明确了不同规模工程的人员配备要求,并明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涉及附属景观建筑及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的,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和资历的人员;达到规模标准的,需要按规定单独招标。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副局长毛海城表示,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改革创新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能,在不涉及职能变化的前提下,将直面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中的明显问题,力争通过《办法》的出台,全面形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体系,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系统化的规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