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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07:41:07 作者: 爱游戏

  

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正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议》(国务院令第676号)中关于删去《城市美化法令》第十六条“城市美化工程的施工,应当托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当”的决议以及《住宅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撤销城市园林美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作业的告诉》(建办城〔2017〕27号)的精力,切实做好撤销城市园林美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后的相关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二、不得以任何方法,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美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美化工程项目施工事务的条件。

  三、为建立健全园林美化企业信用办理准则及保证园林美化企事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安稳,结合本市实践,对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规模内的园林美化企业及进本市施工的外市园林美化企业实施挂号准则,各园林美化企业凭本市(外市)园林美化公司基本情况挂号表在宜兴行政区域规模内承包工程。

  1、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规模内的园林美化企业,凭以下材料至宜兴市美化办理处进行企业挂号:

  (2)含有园林美化经营规模的有用的企业经营执照(原件核对,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规模外的园林美化企业,进市挂号分年度挂号和单项挂号两类,凭以下材料至宜兴市市政建设办理处进行企业挂号:

  (2)含有园林美化经营规模的有用的企业经营执照(原件核对,复印件盖公章);

  (5)企业联系人、企业经办人、驻宜负责人、驻宜联系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据,人员不得重复(原件核对,复印件盖公章);

  3、宜兴市美化办理处或宜兴市市政建设办理处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作业日内,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处理挂号。

  四、挂号企业必定按规则至宜兴市市政建设办理处交纳农人工工资保证金,交纳规范为:

  2、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规模外的园林美化企业40万元;处理单项挂号企业参照上述规范在挂号时每次交纳农人工工资保证金。

  3、已交纳过农人工工资保证金且未产生过拖欠农人工工资行为的园林美化企业,按原规范履行,不再补缴。

  4、已交纳农人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因撤销挂号或撤出宜兴商场,返退农人工工资保证金后需从头挂号从头交纳的,按新规范履行。

  园林美化企业撤销挂号的,未中标的每季度的榜首个月会集返退;中标的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三年后,未产生拖欠农人工工资行为的,悉数返退。

  抄送: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办理局,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兴市招投标办理办公室(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各镇(园区、大街)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